拿刀捅伤室友,只因对方“忘关门”
尽管捅伤室友小秦以后,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部分几经努力得到了解决,学生小包仍然要为三年前犯下的故意伤害罪承担刑责。经过这场血的教训,这两个曾经朝夕相处的男孩子自此形同陌路。 三年前,小包和小秦都是上海某大学的在校学生,并且同住一间寝室。2010年12月20日早上,小秦和宿舍的另外一名室友离开寝室去上课,小包独自一人赶去教室,匆忙间,他忘了将寝室的门锁上。 上午的四节课进行到第三节的时候,小包收到了小秦愤怒的短信:“你为什么没有将寝室门关好?”不甘示弱的小包立马回复:“你这样骂我算什么意思?你是什么东西?”你来我往的口水战就此在短信里展开,七八条互骂过后,两个冲动又莽撞的男孩子在短信里相约打一架解决矛盾:“你这样骂算什么?我们打一架好了。” 下课后,二人先后回到了宿舍。小秦站在阳台上,气势汹汹地向小包开起了战:“你有胆发短信,怎么没胆打架?”这句话激惹了开门走进来的小包,他朝小秦冲过去,右手挥拳打在了对方脸上。之后,二人倒在地上扭打在一起。 打斗间,一旁的两位室友看不下去,只好分别各拉住一人。事后,小包反复形容自己:“当时脑子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好像发蒙一样……”眼看自己敌不过对方,小包顺手从桌上拿起一把水果刀,转过身又和小秦扭打在了一起,混乱中,他对着小秦身上胡乱地捅了几刀:“到底是几刀,我也记不得了,我也不知道捅在他哪里。因为当时我一心在和他打架,还有一个室友在我旁边劝架,我甚至都没有感觉我怎么把另外一个室友给弄伤了。” 直到他们的室友小陈一声大叫:“你们都别打了,我的手废掉了。”看见无辜的小陈左手全是鲜血,小包从愤怒中清醒过来放下了沾满鲜血的水果刀……至此,这场同室操戈以三个人不同程度的受伤作为代价,其中,被小包捅伤的小秦经鉴定,因腹部刀刺伤致左肝破裂、腹腔积血等,构成重伤。案发后的第二天,小包带着浓浓的忏悔主动投案自首。 经过审理,黄浦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包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包某自愿认罪,且在家属帮助下已就民事赔偿与被害人秦某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包某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表现等,可对其适用缓刑。判决被告人包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就在包某消化着缓刑考验期的同时,在医院疗伤的秦某也道出了导火索的原因:“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忘记关门,当时争吵的时候,我指责他上一次也没有关门,可他就是不承认。我实在气不过了才出言激他……”
追问这个我看过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