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职降薪后申请劳动仲裁,之后没去上班。请问需要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吗?

没理由突然被降薪,向公司领导反对无效后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之后没到公司上班,请问需要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吗?如果不这样做的话,公司会不会当我自行离职,到时影响接下来的劳动仲裁结果?谢谢!

1、最好发通知给单位,告诉你为什么不去上班。一般是写因为单位无故降低工资待遇,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违反了劳动相关法律的规定,本人依法通知自什么时候起与贵司解除劳动关系。
2、如果没有发通知,可以在仲裁时写明,确认自什么时候起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3、没有发通知或写明的时候,也没有太多关系,只要你仲裁时确认离职的原因及日期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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