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些事情被行政拘留10天,罚款一千。民警说是严打期间,要是平时这事情最多罚500了事。但是当我在裁决书上签字之后,他问我这几天有没有时间。我说这些天比较忙。他问我什么时候有时间,我说要等年后,大概两个月之后。然后他出去打了个电话说是汇报给领导,过一会进来告诉我可以这样子。我当时交了4000块钱的押金,处理我的事情就算赔偿也只需要650,罚款1000。剩下2000多说是等我坐完10天了退给我。其实我根本没想着能退回来。我现在很不理解民警的意思。这到底是行政拘留么?我能选择自己方便的时候再来?而且这一下跨出2个多月。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