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基数不能高于社保基数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3-29
1、上海的公积金和社保基数是否必须一致?
2、新员工缴纳标准是否有规定要按照劳动合同中底薪或者第二月工资为基数乘相应比例去缴纳?
最近有不少小伙伴留言问了关于上海公积金和社保基数等问题,今天小易在这给大家讲讲~
根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中明确指出:“
市公积金中心将与社保部门数据共享
,企业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时,无需重复填写职工月平均工资信息。”
自2020年起,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全面移交税务机关征收,“个人所得税基数”、“社保基数”、“公积金基数”将在“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的模式下,全面进入了大数据的共享时代。
因此,职工的社保基数和公积金基数原则上必须一致。
但是,因为社保最低基数和公积金最低基数是有差异的,根据今年数据来看,
对于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处于2480元-5975元区间的职工而言,其公积金基数和社保基数不一致,也是可能的。
社保/公积金基数为啥有的相同,有的不同?
从整体看,两者具体的缴纳基数取多少,是由国家政策、企业政策、职工实际工资等共同决定的。
从政策层面看,因为社保/公积金
缴纳基数的上下限
,以及
缴存比例、品类
本就不同,两者本身就呈现出很大的差异化。
举个例子。在深圳,2020年最新调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情况如下:
上限:不超过
31938
元(即2019年度全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10646元×3倍)下限:不低于
2200
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而社保呢?除了看全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还区分不同的险种、档位。
养老保险和生育保险:
上限:不超过
20268
元(即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756元×3倍)下限:不低于
2200
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医疗保险
一档上限:不超过
31938
元(即2019年度全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10646元×3倍)一档下限:不低于
6387.6
元(即2019年度全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10646元的60%)
失业保险
本市最低工资:2200元……
大概率下,社保和公积金缴存基数是不容易一样的。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企业倾向于按最低标准或折中选取一定额度作为缴存基数,反而促成了两者缴存基数的某种相同。
比如按最低工资标准(参考各地标准)、个税起征点(5000元)等,这时,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基数就完全一致。
脱离工资按最低/特殊标准缴纳,合法吗?
在社保、公积金、个税三者未实现联网的情况下,一般,只要缴纳基数和比例符合国家政策,企业和员工双方经民主协商,选择以哪个基数作为缴纳标准,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自主性。
尤其是灵活就业人员,在缴费比例和基数上,更是有很大的选择空间。
但没有按照实际工资总额申报住房公积金基数和社保缴费基数,按理说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一旦被举报查处,还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建议大家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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