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药行业协会章程概要:
第一章总则
1. 协会名称和英文缩写:四川省中药行业协会(SPSTCM),致力于服务中药行业和相关方。
2. 性质与职能:作为连接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的中介,执行自律性行业管理,具有法人资格。
3. 宗旨:在党的领导和法律框架下,推动中药现代化与产业发展,弘扬传统特色。
4. 管理与监督:由四川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管,四川省民政厅注册,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
5. 会址:设在四川省成都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6. 业务内容:包括政策建议、行业统计分析、技术培训、制定行规、技术推广、信息服务、国际交流等。
第三章会员
7-10. 会员类型与条件: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需承认章程,自愿加入,并满足相应条件。
11-13. 会员权利和义务:包括选举权、信息获取、参与活动、履行遵守章程和支付会费等。
第四章组织机构
14-23. 组织架构与职责:包括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负责决策、执行和财务管理。
第五章资产管理
30-38. 经费来源与使用:主要来自会费、捐赠、资助等,经费用于合法活动,严格财务管理并接受监督。
第六章章程修改
39-40. 章程修改程序:需经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相关部门核准。
第七章终止程序
41-45. 终止条件及财产处理:协会终止需通过特定程序,剩余财产用于相关事业发展。
第八章附则
46-48. 章程的通过与解释权:2003年11月27日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由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自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