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许可使用的期限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23
随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推广使用,企业使用专用标志的积极在提高,有个问题就出来了:专用标志许可使用的期限怎么定?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属于官方标志,怎么许可使用当然是以官方的规定为准。

1、农产品地理标志

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农产品地理标志实行公共标识与地域产品名称相结合的标注制度。也就是说农产品地理标志与地理标志名称要一起使用。怎么申请使用?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第三章的规定,使用人直接向证书持有人申请即可。

农产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许可使用的期限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2、“红标”

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将原质检和原工商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废除,推出了自己的新标,业内称为“红标”。《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没有就专用标志的许可使用期限作为规定,只是沿用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了一些停止使用专用标志的情形。

那么,没有规定时间是不是可以认为随意约定许可使用期限呢?

NO、NO,现在这个问题也在困扰审核机关,企业在申请使用“红标”的时候,会遇到这种困扰,影响“红标”的审批时间,所以企业要有心理准备。我们一起期望有关部门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绿标”没有这个问题,依然由申请人和证书持有人协商约定即可。

202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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