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书院藏秦简的竹简内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4

《质日》由于振波简注。《质日》的内容和形制与湖北《关沮秦汉墓简牍》中所刊出《历谱》基本相同。因简上有“囗七年质日”、“卅四年质日”的记载,因此,称其为“质日”。
《质日》简共有160余个编号,其中大部分比较完整,少部分残损得只剩下半截或大半截,但这些残简上所存的干支文字还清楚可识,故都可据其干支排序。
从形制上看,《质日》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简长约27厘米,宽0.6厘米左右,所抄写的干支和记事内容都是二十七年和三十四年的。另一类简长约30厘米,宽0.5厘米,内容是三十五年《质日》。 《为吏治官及黔首》由许道胜简注。《为吏治官及黔首》,一共有80余枚简。从形式上看,它大部分是分上下三栏和四栏抄写,简长约30厘米,有三道编绳,由于残存的编绳很多盖住了文字的笔划,因此这组简都是先抄好后再编联的。内容多可与睡虎地秦简《为吏之道》互校互补,当是秦代宦学教材的又一个版本。
除了这类分栏抄写的竹简外,还有三枚不分栏抄写的,据其所抄写内容判断:这三枚所抄文字应是简文的主旨概述。 《为吏治官及黔首》有些文字可以和睡虎地秦墓竹简《为吏之道》对读,或许可以看作后世兴起的“官箴”的一种早期形式。其中“女子之作”简文,对“富贵”、“贫贱”有比较清醒的意识。 《占梦书》由陈松长简注。《占梦书》一共有45枚简左右,简长约30厘米,有三道编绳,抄写分两种形式,一种是不分栏抄写的,已发现有6枚,内容是用阴阳五行学说所进行的梦占理论阐释;另一种是分两栏抄写的,主要记载的是梦象和占语,其形式和内容与《睡虎地秦简·日书·梦》完全不同。《汉书·艺文志》曾著录有《黄帝长柳占梦》十一卷和《甘德长柳占梦》二十卷,但这两种书早在《隋志》中已不存,因此,岳麓秦简《占梦书》乃是所知最早的《占梦书》文献。
《史记·五帝本纪》裴骃《集解》引《帝王世纪》:“黄帝梦大风吹天下之尘垢皆去,又梦人执千钧之弩,驱羊万群。……于是依二占而求之,得风后于海隅,登以为相。得力牧于大泽,进以为将。黄帝因著《占梦经》十一卷。”这是传说时代的占梦故事。《周礼·春官宗伯》已见“占梦中士二人,史二人,徒四人”。《史记·秦始皇本纪》的记录,则可证明秦代已经有“占梦”专职官员和“占梦”专门技术:“始皇梦与海神战,如人状。问占梦,博士曰:‘水神不可见,以大鱼蛟龙为候。今上祷祠备谨,而有此恶神,当除去,而善神可致。’乃令入海者赍捕巨鱼具,而自以连弩候大鱼出射之。自琅邪北至荣成山,弗见。至之罘,见巨鱼,射杀一鱼。”岳麓书院藏秦简《占梦书》当是所见最早的“占梦”文献。对于秦简《占梦书》的研究,无疑可以深化对秦时社会意识史或者说社会心态史的认识。 《秦律杂抄》与《秦令杂抄》是关于秦代律令的内容。在1659号简背有单字“律”字。有1000余枚简。长简约30厘米。两道编绳。抄写的秦律有:《田律》、《仓律》、《金布律》、《关市律》等十余种,大多见于睡虎地秦简。但其中的《狱校律》、《奔敬律》、《兴律》和《具律》四种为首见。
除秦律外,岳麓秦简中首次出现大量的秦令,目前所知其形制大致有四种:(1)、单独抄写令名者,其简端有墨丁,令名后面还有若干支编序;(2)、在抄写完一条令文之后,在末尾标注令名,然后再用干支和数字一起编号;(3)、在摘抄令文条款后,没有注明令名,而仅记编号;(4)、在抄写完令文之后,仅录“廷”、“廷卒”(都是廷卒令的省写)和干支或数字编号。
文字形体多元化:有的字体端庄,书写规整,有篆书意味;有的书写率意,字势向右下倾斜,点画有粗细变化,为秦隶特征;有的介于两者之间,或形体古拙,或字体秀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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