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30
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是一个重要的司法机构,负责全市两级检察院的全面管理与工作。它在上级检察院的指导下,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并接受监督,执行他们的决议。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检察工作方针,处理涉及国家安全的重大犯罪案件,如叛国、分裂国家等,同时对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等进行侦查,并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检察院还负责监督执行刑罚和劳动教养的合法性,对错误的司法决定进行审查,接受报案、控告和举报,以及进行职务犯罪预防和队伍建设。

检察院的内设机构根据职责分工明确,包括政治处、反贪污贿赂局和15个专门负责不同工作的科室。如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事务,侦查监督科和公诉科处理案件审查,反贪污贿赂局则专门负责打击此类犯罪。其他科室涵盖侦查、渎职侵权、监所、民事行政、控告申诉、职务犯罪预防、检察技术研究、财务装备管理、纪检监察和司法警察等职能。政治处则负责人员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检察队伍的高效运作。这些部门共同确保了韶关市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公正和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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