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谁支付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3-10
该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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