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问:父亲有一所老房子,生前立下遗嘱,如果有经济能力,政府政策允许,我愿意翻建的话,则可以得到房产的全部;如果没有翻建,则要把房产的部分赠送给他人。请问,现在如果我无经济能力,或政策不允许,还可以获得房产的全部吗?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遗嘱的内容一般包括如下几项:(一)遗嘱人及遗嘱受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二)遗嘱人与受益人的关系;(三)所处分的财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四)对财产的分配和有关事务的处理决定;(五)如果有遗嘱执行人的还应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六)遗嘱制作日期和遗嘱人本人签名或盖章或按指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