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倒闭注销,如何开具曾就职证明(离职证明)?

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名与实际缴纳社保公司名称不一致(但为同一法人),缴纳社保公司现已注销,且公章已销毁。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开具的的解除劳动合同书新单位不承认(与社保公司不一致且无法证明两个公司就是同一公司)。如何开具缴纳社保公司的离职证明?

第1个回答  2024-01-27
如果公司已经倒闭注销,开具曾就职证明(离职证明)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但仍有以下几种方法可以尝试:

1. **联系前雇主或同事**:尝试联系您的前雇主或者曾经的同事,看看是否有人能够提供帮助。他们可能知道公司的后续处理情况,或者能够提供一些线索。
2. **个人声明**:您可以撰写一份个人声明,声明您与上一家公司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并承诺如有双重用工情况由您个人负责。这种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替代离职证明,尤其是在紧急情况下。
3.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依法出具相关证明,您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可以作为证据,证明您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
4. **人力资源部申请**:如果公司虽然倒闭,但人力资源部门还在运作,您可以尝试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这份证明书通常会包含您的受雇日期、职位以及离职原因等信息。
5. **法律途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有义务出具相关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公司拒绝办理这些手续,您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这一问题。

总的来说,在尝试上述方法时,请确保您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您的诉求,如工资条、工作证明、合同副本等。同时,保持沟通的礼貌和专业,这有助于您更顺利地解决问题。如果您不熟悉相关法律程序,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具体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