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仍然在公司工作5个月,公司按事先约定的金额给她每月准时发放基本工资1600元,岗位奖金1400元,并交纳保险。现该员工已经主动离职,事后以公司未和她签订合同为由,提交劳动仲裁,要求我司赔偿经济补偿金15000元,现咨询她是否合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