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发明被天富公司吸纳加盟投诉到工商商务局,公司没有“二店一年”条件受到警告处罚,仍要求我履行一个“被处罚的非法经营活动”之内容:加盟合同。处罚与履行相矛盾。我认为该合同一方主体不适格,存在各项违规,依据商务条例规定,可认定无效或可以撤销?故拒绝调解履行合同。回信汪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