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能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12
B滨海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的重要机构,其核心使命是确保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执行。以下是其主要职能的详细描述:

1. 法律监督与报告:检察院对滨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同时,它接受上级检察院和同级党委的领导,并对它们负责。

2. 提议案权:检察院有权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相关议案,为法律的制定和修订提供意见。

3. 检察权行使:对于严重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的重大犯罪案件,检察院拥有法定的检察权进行调查和处理。

4. 侦查工作:检察院负责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等,以及侵犯公民人权的严重犯罪,包括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

5. 审查与起诉:检察院负责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提起公诉,同时参与社会治安的维护和综合治理。

6. 法律监督扩展:检察院还负责监督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过程,对法院判决提出抗诉意见。

7. 接收举报:检察院接受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和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处理相关案件。

8. 管理与队伍建设:检察院制定岗位责任制,负责检察队伍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工作人员。

9. 机构与人员管理: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负责检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和老干部管理工作。

10. 计划财务与技术支持:规划财务、技术装备,确保检察院的正常运作和发展。

11. 其他职责:除此之外,检察院还需处理其他经县人民检察院指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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