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是……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01-06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此条规定了节假日期间加班报酬比例。

扩展资料:

案例:9月3日加班应补休或支付双倍工资

2015年08月19日,人社部发布通知,9月3日放假期间,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并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为使全国人民广泛参与中央及各地区各部门举行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日前,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调休放假的通知》,明确2015年9月3日全国放假1天。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人社部发出通知,对2015年9月3日全国放假期间劳动者工资计发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参考资料:人民网-人社部:9月3日加班应补休或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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