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鲁迅的小说<<药>>中的人物性格

详细的,谢谢~~~

第1个回答  2008-04-06
鲁迅先生刻绘人物惯用白描手法。往往是平实简易的几个词,就把人物的性格心理描绘得惟妙惟肖。《药》中对康大叔的刻绘就是典型的例子。作者紧扣身份,抓住特征,运用精练传神的动词,将人物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最精彩的文字有两处:

①.驼背五少爷话还未完,突然闯(走、冲)进了一个满脸横肉的人,披(穿)一件玄色布衣,散(松、扣)着纽扣,用很宽的玄色腰带,胡乱捆(扎、系)在腰间。刚进门,便对老栓嚷(叫、说)道``````

②.那人便焦急起来,嚷(哼)道,“怕什么?怎的不拿!”老栓还踌躇着,黑的人便抢(抓)过灯笼,一把扯(撕)下纸罩,裹(包、托)馒头,塞(递)与老栓;一手抓(接、拿)过洋钱,捏(掂、数)一捏(掂、数),转身去了。嘴里哼(叫)着说:“这老东西``````”

着重号和括号里的词语的笔者添加的,目的在于引导学生比较赏析,以加深对人物形象的了解。文段①是描写康大叔走进茶馆的情景。动作粗鲁,着装随意,嗓门特大。“走”字随意,步态平缓,与突如其来的情境不吻合,“冲”字则指向明确,力度有余而霸气不足,唯有“闯”字,才恰到好处地活画出康大叔莽撞粗野,目中无人的神态。着装方面,“穿”、“扣”、“扎”、“系”给人的感觉是严整、规范,平淡有余而个性不强,“披”、“散”、“捆”则可见出康大叔的蛮横粗鲁、面目可憎,一副十足的地痞流氓相,无赖又无耻!进门便“嚷”,毫无顾忌,放肆无礼,无异于凶神恶煞。而“叫”字音量不足,程度不重,“说”字平淡,略显斯文,显然,用这两个词来描摹康大叔的语调声态是不恰当的。

文段②描写康大叔出场“卖”人血馒头的情景。他粗野无赖,贪婪凶暴,是一个黑面兽心的地头蛇,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嚷”字高声大气,焦急暴躁,“哼”字则显做贼心虚,底气不足。“抢”字动作迅猛,霸气十足,“抓”字则动作轻微,于境不符。“扯”、“裹”二字动作干脆果决、不拖泥带水,足见康大叔出卖人血馒头的娴熟在行,“撕”、“包”、“托”则慢条斯里,神态庄重,“塞” 字不管对方同意与否,也不问对方的喜怒哀乐,强行给予,非拿不可,“递”字则斯文客气得多了。“抓”字写康大叔主动抓抢,贪婪粗鄙,急不可耐,“接”字被动,“拿”字平淡,“捏”字有极强的表现力。大家可能会想,他接过钱后为什么不掂一掂,数一数呢?其实,原因很简单,康大叔这种人是地头蛇,他说要十块钱,你是不敢给他九块九的,所以他很放心,只是捏一捏就走了,他不怕你亏他。最后一个“哼”字则是钱财到手,还愤愤不平,嫌华老栓胆小怕事,嫌华老栓吞吞吐吐,一点也不爽快。“叫”字则没有这种潜台词效果。

通过以上更词易字的比较赏析,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看到,鲁迅先生用字遣词的形神兼备,自成高格的特点,无疑这对我们的写作训练是一个很好的启示。

(二) 品味细节,体会情意

文学作品中成功的细节描写可以渲染情境气氛,凸现人物性格,表现主题思想。鲁迅先生的小说《药》别具匠心地安排了两个细节,“花环”和“乌鸦”。人们对这两个细节的优劣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教学中适时引导学生对这两个细节进行品味,引发他们的纵横比较,深入讨论,这对于提高他们文学欣赏的兴趣和审美水平是很有帮助的。

先说“花环”,鲁迅先生在《呐喊·自序》中说过一段话:“所以有时候仍不免呐喊几声,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但既然是呐喊,则当然须听将令的了,所以我往往不恤用了曲笔,在《药》的瑜儿的坟上平空添了一个花环。”一句话,鲁迅先生在瑜儿的坟上安排了一个花环,是为了给作品阴冷凄清的色调增加一点“热度”和“亮色”,暗示夏瑜流血牺牲,革命后继有人,给人以憧憬和希望,但同时,鲁迅先生也意识到,这花环是“平空”添上去的,用课文中的话来说是“没有根”的。为什么呢?原因有二,其一,从当时的习俗来看,清末还没有送花圈志哀的习俗。现实主义要求塑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这也包括细节真实,即细节源于生活,忠实于生活,它的出现或存在有现实生活的必然可能性。花环“的安排显然违背了这一要求。

其二,从小说所塑造的人物来看,似乎找不到一个会送花圈的人。因为前几节所写的事和人中,无论是间接的或直接的,都看不出有对夏瑜的一点同情的表示的,康大叔穷凶极恶,杀人不眨眼,刑场看客争先恐后,一睹为快,狱卒阿义乘人之危,敲诈勒索,夏三爷远祸全身,出卖侄儿,茶馆常客养尊处优,百无聊赖。他们对夏瑜或幸灾乐祸,或落井下石,或愤然不平。华老栓夫妇关心儿子的病痛生死,不问他人的命运好歹,夏四奶不以为荣,反以为耻。没有一个人同情夏瑜,更不用说理解和支持了。前面几节没有相应的伏笔暗示,后面花环的出现就显得唐突不顺。契诃夫说过,小说创作的时候,如果你在前面的章节里安排了一支枪挂在墙上,那么后面就一定要写到有人使用这支枪。意思很简单,细节的出现要符合情节的安排,要前后照应,前面有伏笔,后面有照应,小说才文脉顺畅,结构严谨。同样是《药》华小栓的“死”就处理得很好,前面三节一共七次写到小栓的咳嗽,而且一次比一次剧烈,这暗示着他病情的日趋恶化,第四节写到他的死就有了着落,前后关照。莫泊桑的小说《项链》,结尾写那挂项链是假的,顶多值五百法郎。前面也作了充分的铺垫、暗示,路瓦栽夫妇到珠宝店买项链时,老板“查看了许多帐薄”后说,“``````我只卖出这个盒子。”说明项链与盒子不是原配。早在借项链时,佛来思节夫人显得很随便,说明项链并不怎么贵重。而还项链时,佛来思节夫人并没有打开盒子检查真伪,可见其价值一般。前后呼应,天衣无缝。相对而言,<<药>>的“花环”的出现显得无根无据了。

再说“乌鸦”,《药》的结尾着意描写“乌鸦”这一细节,颇有深意。其一,渲染气氛。在周围便死一般静的坟场,“那乌鸦也在笔直的树枝间,缩着头,铁铸一般站着。”“他们走不上二三十步远,忽听得背后‘哑——’的一声大叫,两个人都竦然的回过头,只见那乌鸦张开两翅,一挫身,直向着远处的天空,箭也似的飞去了。”一副漆黑冷峻、缩头缩脑的站相,一声突如其来、情势吓人的大叫,一个张开两翅、挫身迅飞的动作,使人感觉到凄清阴冷,毛骨悚然,况且这乌鸦还是不祥之物呢。其二,凸现主旨。作为革命者母亲的夏四奶奶,对于儿子的死始终不明不白,她相信人死了有魂魄,以为花环就是儿子的阴魂“显灵”,并希望由乌鸦的动作得到验证,她万万没想到,乌鸦并没有按她的意图飞上坟头,而是“远走高飞”了。这实质上就暗示了夏四奶奶相信的因果报应,乌鸦显灵这种迷们思想的破产,从而也就更鲜明地表现出要唤醒民众的主题。如果我们把乌鸦换为喜鹊,显而易见,吉祥喜庆的喜鹊出现在这里,不伦不类,既破坏了小说整体(特别是坟场)冷清,幽暗的气氛,又冲淡了小说的主题表达。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4-06
根据作者对笔下人物的不同感情和态度,给这篇小说中的人物分类。

愚昧而麻木的群众:华家夫妇、看客、茶客(二十多岁的人、花白胡子,驼背五少爷)、夏四奶奶。

丑恶的爪牙、帮凶:康大叔、夏三爷、红眼睛阿义等

革命者:夏瑜。

1. 华老栓为主的形象。

(1)从以下细节描写,可看出华老栓是属于贫穷的劳动者。他家的一点洋钱来之不易,是血汗积攒来的。为了儿子治病,他只好从“枕头底下”拿出来。但带钱郑重其事,深恐掉失。

A. 华大妈从枕头底下掏了半天,掏出一包洋钱交给老栓。

B. 老栓接了,抖抖的装入衣袋,又在外面按了两下。

C. 按了按,硬硬的还在。

D. 老栓慌忙摸出洋钱,抖抖的交给他。

(2)作为普通劳动者,华老栓具有性格最本质的一面——勤劳而善良。

他疼爱儿子,为了给儿子治病,不惜拿出长期辛勤积攒而舍不得花的钱。到了买“药”去刑场,他却“吃了一惊”,不敢走近,退到一家铺子屋檐下“发冷”。在他眼里,看杀头的闲人像“鬼似的”,当刽子手递给他想要买的良“药”——人血馒头时,他却不敢去接。这些都说明他的性格是善良的。

(3)在第二部分写华老栓回到家,他的女人,从灶下“急急走出,睁着眼睛,嘴唇有些发抖。”问:“得了么?”当将煎人血馒头时,又写小栓的母亲慌忙说:“小栓——你坐着,不要到这里来。”

描写华大妈的神态和语言,是为了表现母亲爱子心切,深怕买不到被认为医痨病“包好”的“药”。因为能否买到直接关系到儿子的生死。当知道这“药”已得到后,在未煎烤前,又怕儿子看了血淋淋的馒头不敢吃,所以不让儿子过去。

(4)提问:作者主要是突出华老栓性格的另一面——十分愚昧、麻木。

他对刽子手骗人的话深信不疑,为有机会买到这种“药”而感到“爽快”、“幸福”;买到“药”后,他无比兴奋,小心地煎“药”,充满希望地看儿子吃“药”。他关心的只是儿子的痨病,完全不理解什么是革命,对革命者的死无动于衷,对刽子手毕恭毕敬。这些都表现他愚昧到麻木不仁的程度。

(5)文中华老栓爱子心切,而显得十分愚昧的有关心理描写句子。

A. 天气比屋子里冷得多了;老栓倒觉爽快,仿佛一旦变了少年,得了神通,有给人生命的本领似的,跨步格外高远。而且路也愈走愈分明,天也愈走愈亮了。

B. 他的精神,现在只在一个包上,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别的事情,都已置之度外了。他现在要将这包里的新的生命,移植到他家里,收获许多幸福。

C. 他的旁边,一面立着他的父亲,一面立着他的母亲,两人的眼光,都仿佛要在他身里注进什么又要取出什么似的。

(6)华老栓既是不觉悟劳动群众的代表,那只写他的愚昧和麻木,而不写其他人,能否反映出当时群众的精神面貌?

华老栓虽然是小说中重要人物,他那悲剧性的愚昧具有典型性。但群众的愚昧和麻木,根深蒂固,成为社会严重问题,单写华老栓还不够,还应该写华大妈、看客、茶客、夏四奶奶等人物,即既有老的,又有年轻的;既有整天碌碌操劳的,又有无所事事的,这样才能深刻而广泛地揭示出本文的主题。

(7)明确:夏瑜宣传革命道理,“二十多岁的人”听了《感到气愤》;夏瑜挨牢头的打,驼背五少爷和花白胡子感到“高兴”;夏瑜说阿义“可怜”,茶客们却说他“疯了”;夏瑜被杀害,人们“潮一般”去赶看热闹;甚至烈士的母亲也不理解自己的儿子为什么而牺牲。她不感到光荣,竟然感到“羞愧”,等等。

(8)总结:鲁迅写华老栓等人物,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既同情他们的处境和悲惨的遭遇,又批判他们的愚昧落后。而他们的愚昧,是封建统治阶级长期实行愚民政策所造成的,因此作者揭出他们的“病苦”,也就有力控诉了封建统治阶级愚弄人民的罪恶。

2. 康大叔的形象。

他第一次出现是在刑场。夏瑜被杀后,他突然出现在老栓面前;第二次出现是在茶馆。当茶客谈话时,他突然闯进来。文中先后用“黑的人”“横肉的人”指称他,到以后通过跟华大妈对话,才知道他是康大叔。作者之所以那样指称他,不仅是为了突出人物外貌特征,更主要体现对他的憎恶之情。文中并没有交代他是刽子手,但我们可以从课文注释和小说具体描写看出来。注释指出,旧时民间迷信,认为人血可以医治肺结核病,处决犯人时,有人向刽子手买蘸过人血的馒头治病。而刑场写的就是钱血交易,所以可推知其人就是刽子手。此外,更可以从描写中看出来。他贪婪、阴险、狠毒、卑鄙,是封建统治者十足的爪牙,帮凶。

替主人杀害革命者,公开宣扬革命有罪、告密有功,殴打革命者合理;诈骗群众,把革命者鲜血当“药”高价出卖;宣扬人血馒头是治病的良药。

康大叔这人尚且是封建统治阶级的爪牙,便恶行累累,可想其主人将多么凶残狡诈!

康大叔这个人物不仅写得十分传神,而且饱含了作者辛辣的讽刺意味,使人读后久久难忘。主要运用肖像描写、动作描写和语言描写这三种手段。

肖像描写之所以精彩,在于能抓住最富有特色的神态,容貌与服饰,寥寥几笔就勾勒出人物性格特点。如写“浑身黑色的人”“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其凶神恶煞的形象跃然纸上。又如写“满脸横肉的人”“披一件玄色布衫,散着钮扣,用很宽的玄色腰带,胡乱捆在腰间”,其流氓的形象呼之欲出。

动作描写之所以精彩,在于能准确而形象地描绘出人物在特定情景中各种性格化的行为。如:写卖人血馒头时,用“摊着”,“撮着”两个动词准确地画出其人凶狠而贪婪;用“嚷”、“抢”、“扯”、“裹”、“塞”等动词,极其准确地写出其人对老栓粗野态度和不耐烦心情;用“抓过”、“捏一捏”,写出其人接钱、数钱熟练动作和丑恶、凶残的灵魂。

写进茶馆时,用“闯”、“嚷”两个字,准确表现其人目中无人的粗野行径,等等。

夏瑜在作品中没有出场,作者主要是通过刽子手和茶客的谈话来侧面描写他的行为思想。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家境贫寒,对革命矢志不渝,具有革命者英勇无畏、大义凛然的英雄气概和为革命而献身的精神。(我这是引用别人知道里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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