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有人20年前买我家东西 可没给过钱 条子丢了,不过我有证人,这要是去法院告的话怎么告 请具体点说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12-25
已经过诉讼时效了,只要对方提出时效消灭的抗辩,诉请必定被驳回。你能做的就是想办法让债务人对这笔债务进行重新的确认,比如发张函件让他签字或盖章。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1个回答  2012-12-25
你好,任何债权经过20年都超过诉讼时效了,你去法院是没用的,不可能胜诉追问

请问债务超过多长时间法院就不管了?有欠条和手印也不管吗?

追答

当时既然是买卖,你家不可能不知道欠钱的事实,知道自己利益受损,两年之内应该起诉,不起诉就过时效了
如果不知道利益受损,过了20年,同样也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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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12-25
只要过了20年,别人又不同意的话,你上法院,法院也不会维护你的权利----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不信的话,你可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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