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楼市再出新政!直指新房、二手房、房屋租赁市场!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9-28

凤凰网房产快讯  为坚持和贯彻房住不炒基本定位,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9月17日,深圳市司法局发布关于征求《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共九章108条,要点如下 :

1、新房预售条件提高:7层以下(含)的商品房项目已封顶;7层以上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地面以上2/3层,装配式建筑项目已完成地面以上1/3层数。

2、不得内部认购、内部认筹:取得预售证或现售备案后,房企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公布全部商品房信息和销售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价格,并公开对外销售。

3、禁止捂盘惜售:取得预售许可或办理现售价格备案后,未一次性公开对外销售,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截留房源。

4、严控二手房价:市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地产交易价格监测制度,并可以根据房地产交易价格异常波动情况,适时采取必要措施稳定房地产交易的价格水平。

建立存量商品住房买卖的合理价格引导机制,定期发布全市商品住房项目合理成交价格。对于社会关注度较高、价格波动较大的存量商品住房项目,市主管部门及时发布合理成交价格,引导市场理性交易。

5、房地产交易金融行为监管:依法对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贷款中介机构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租赁企业、经纪和估价机构实施的金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来源:深圳市司法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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