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厅内设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7

辽宁省交通厅为了有效履行其职责,内部设有专门的机构来管理和服务。以下是主要的十个内设部门:



    办会室:负责机关的日常运行,包括文件处理、会议安排、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保密工作、信访处理、督察督办、综合调研、文件起草等。同时,他们还负责财务和后勤管理,以及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


    政策法规处:主要负责交通领域的法规制定,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备案,监督执法工作,处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诉讼,指导节能减排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综合规划处(交通战备办公室):负责全省运输体系的整体规划,编制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工程项目投资,监督实施重点交通项目,以及岸线使用、环境保护和外资工作,同时承担交通战备的交通保障任务。


    财务审计处:制定行业财务政策,监管专项资金使用,负责交通建设资金筹集和监督,管理运价和收费项目,指导审计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综合运输处:参与综合运输体系协调,指导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负责重点物资和紧急运输的协调。


    基本建设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制定建设管理政策,监管市场,负责重大项目的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和工程质量等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处(应急办公室):负责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的制定和监督,指导应急体系建设,进行行业和建设安全监管,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科技外事处:负责科技、教育、信息化政策的制定,组织重大科技项目,负责标准、质量和外事工作。


    人事处:负责机构编制和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厅直属单位的领导干部管理,以及干部教育培训。


    省铁路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省内铁路建设的协调及后期运营管理工作。


    其他部门包括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退休干部的事务,机关党委负责党群工作,纪检组、监察室则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扩展资料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厅字〔2009〕24号),设立辽宁省交通厅,正厅级建制,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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