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主要规定了三种不同的工时制度,(1)标准工时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要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可以以年、半年、季度、月度为周期)的工作时间与标准工时基本相同;(3)不定时工作制,需要劳动行政部门审批,有的地方认为部分特殊岗位比如高管不用审批,每天工作时间不固定。
如果您所在岗位执行的是标准工时工作制,每天工作应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超过此限工作的属于加班,工厂应当依法给予调休或支付加班费。
追问工厂没有给加班费,而且这个工厂是国有企业,我想这个厂是不是违反了劳动法,我们进厂也没有订合同。
追答您所在岗位执行的是什么工时制度?能否确认一下。如果您和工厂建立的是劳动关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具体情况建议您电话咨询,15010013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