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预收一年物业费,已全额开具发票,请问是当月全额确认收入交税还是分摊到每个月,分期交税

具体会计分录怎么做?

第1个回答  2013-08-31
物业公司预收一年物业费,已全额开具发票,应该是当月全额确认收入交税。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40号)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第二十四条规定,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因此,物业公司对收取和未收物业费也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所以,物业公司对预收一年物业费,已全额开具发票得当月确认收入并交纳相关税款,发生时做: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做: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费: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等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