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塞拉特岛的政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30

原定2001年11月举行全国大选。2001年2月,以独立人士戴维·布兰特为首席部长的联合政府中的两名部长国不满布的专制作风而辞职,不得不于4月提前大选。选民投票率为78%。
宪法1960年1月1日生效。宪法规定总督代表英国女王,负责防务、外事、司法、特定金融事务和内部治安,任执行理事会主席。1989年12月对新宪法进行修正,增加了保护个人的基本权力和自由、准许该岛享有自决权等条款。
议会称立法会议。由12名成员组成:议长、7名普选产生的议员、官方成员和指定的人员各2名(总检察长和财政秘书)。本届议会2001年4月选举产生。人民解放运动党 (NPLM)获7席,国家进步党获2席。
政府称执行理事会。由总督、四名选举产生的部长(一名首席部长和三名部长 )和两名指定人员(总检察长和财政秘书 )组成。本届理事会于2001年4月大选后产生,首席部长兼旅游、经济发展和新闻部长约翰·奥斯本(John Osborne),财政、贸易、农业和环境部长玛格丽特戴尔-豪(Margaret Dyer-Howe),通讯和工程、土地、住房、劳动和减灾部长洛厄尔·刘易斯(Lowell Lewis),卫生、教育、社区服务、体育和文化部伊达贝尔米德(Idabelle Meade),议会秘书:克劳德·霍根(Claude Hogan),总检察长格特尔·汤姆(Gertel Thom),财政秘书查尔斯·约翰(Charles T. John)。执行理事会书记凯瑟琳拉塞尔(Kathleen Russell)。
司法机构设有即席裁决法院和地方法院。最高终审机构为东加勒比最高法院。该法院驻蒙陪席推事(巡回)内维尔·史密斯(Neville L. Smith)。地方法官安娜瑞安(Anna B.Ryan)。总检察长格特尔·汤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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