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中国慈善事业丑闻频出?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04-16
        举报人周筱赟贴出的中华儿慈会2011年财务报表,并标出可疑项目。网络截图        
  昨晚,针对周筱赟的举报,中华儿慈会发布声明。网络截图    昨日,网络举报人周筱赟微博举报,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2011年的账目上,一项“支付的其他与业务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为48.4亿元,远远高于当年接受捐赠收到的现金8000多万元。    周筱赟怀疑基金会可能存在洗钱行为。    昨晚,中华儿慈会发文澄清,财务人员的重大失误将账目中一项本应为4.75亿元的金额,写成了47.5亿元。    收入支出均约48亿    名为“官方慈善基金儿慈会48亿巨款神秘消失”的网帖中,周筱赟称,通过合法渠道看到中华儿慈会的2011年度财务报表上,至少有48亿巨款下落不明,还贴出中华儿慈会2011年财务报表中的部分内容,其中有关48亿的部分做了重点标注。    “让人产生洗钱联想”    周筱赟表示,这份财务报表中48亿的进账和支出项目并无明细,而且是现金的流入流出,“不得不让人产生洗钱的联想”他说,因为没有确凿证据,还需要公检法机构来认定。      ■ 回应  儿慈会  小数点写错致歉  表示无洗钱行为    针对周筱赟的举报,中华儿慈会官网昨晚发布致歉,称是由于基金会工作人员和领导审核的严重失误,导致报告中“银行短期理财”这一数据小数点错位,将4.75亿元,写成了47.5亿元,致使2011年度基金会《现金流量表》中的“收到的其他与业务活动有关的现金”达到年报上刊出的错误数字,即4,766,273,045.02元。    补充知识    为何中国慈善事业丑闻频出?    中国慈善事业的软肋究竟在哪?法律与监管到底存在什么问题?是什么让慈善组织,甚至慈善事业出现信任危机?    一问: “公益事业”、“非营利性”等概念如何界定?  专家: 核心概念尚无明确界定 “营利性活动”不明确    朱力教授介绍,针对慈善事业,中国有着一系列法律和法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近十部法律法规。就此看来,中国的慈善事业似乎并不缺少配套的法律、法规。但中国慈善法律在很多问题上规定模糊、界定不明,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三方面:首先,对具体问题、核心概念的界定抽象和空洞。例如,什么是“公益事业”,我国法律法规对这一概念并没有明确的界定,给予人们在从事慈善事业过程中很大的想象空间和运作空间,使得中国当前的慈善法律成为一个空架子,不能发挥实际作用。而且,这只是中国当前慈善立法中的沧海一粟。其次,我国虽然禁止慈善组织进行营业性活动,但并没有对“营业性活动”进行明确说明。“营利性”、“非营利性”界定不清,使得一些慈善组织钻了法律的漏洞,不断从事着营利性活动。    再次,非营利性组织享有国家税收的优惠政策,但是中国慈善法律没有就与自我交易等行为进行界定。因此导致某些人打着慈善的名义,暗中洗钱、逃税等。    二问:为何只见违法,不见处罚?  专家:如何纠正和处罚,相关法条尚无详细说明    朱力教授表示,中国的慈善法律对慈善事业中人们所需要遵循的行为准则进行了正向的规定,可是,一旦人们违反了法律、法规所制定的准则,该如何对其进行纠正和处罚,在相关法条中并没有详细的说明。    这一现状客观上造成了慈善法律在执行过程中大打折扣,为有法不依提供了相当大的空间。朱力教授认为,“中国慈善事业的面临的现状实际上是法律数量众多,但法律缺陷同样众多的问题。”    三问:为何慈善需求与日俱增,慈善供给却日渐减少?  专家:源于慈善组织定位不清、职能不分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乏遇到这样的现象,一些企业家一边怀揣着回馈社会,履行社会责任的想法,一边却对慈善组织不信任,终于没能实现慈善理想,正如一些企业家抱怨,我们有钱却不知道如何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与此同时,我们还会遇到一些的现象。一些老弱病残及受灾严重的群众,亟需获得爱心人士、社会的帮扶,却错失机会,或者没有机会。    为什么有“供”有“需”,二者却不能有机结合?    对此,朱力表示,中国法律对“慈善组织”界定的模糊、对私人基金会和公共慈善组织可操作性界定的缺失,直接造成目前中国慈善组织功能的混杂。例如,某些慈善组织,一方面向公众募集资金,类似于公募基金的角色,一方面又承担着提供慈善、运作慈善项目的职能,类似于慈善组织的角色。多项职能叠加,在日常运作中难免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更何况,一些组织将善款用于商业领域,从而导致慈善需求与日俱增,慈善服务供给却日渐减少现象出现。    四问:为何慈善组织丑闻频出?  专家:政府监管过于被动    对于慈善组织丑闻频出,朱力指出,目前,政府对慈善事业和慈善组织监管的方式仍旧非常被动。没投诉、不管理;有投诉,才管理。因此,虽然从制度设计上而言,目前中国的慈善组织受到严格的监管,但在制度实践中,政府对慈善组织的监管力度相当弱。这是造成了慈善事业和慈善组织丑闻频出的原因之一。    五问:公众能否监督善款流向?  专家:政府单一监督模式产生诸多弊端    有网友表示,既然政府精力有限,公众是否可以进行监督,至少捐款者本人能够知道,自己的善款到底何去何从。    对此,朱力介绍,当前,对中国慈善事业、慈善组织的监管主要由政府来执行,监管主体过于单一,产生了诸多弊端。例如,政府责任增加,但是监管效率与成效却降低了。再如,公众希望政府更多履行监管的责任,但是政府缺乏足够的资源与能力;政府希望公众参与到监管中来,但是公众缺乏有效的途径,从而导致无法形成多方联动的、有效的监管方式。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4-19
还是因为中国慈善与利益挂钩,很多人社会责任感不强,借慈善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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