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3年7月5号15时40分,被武汉是江岸区大队交警张良开了一个罚单警号016818、罚200扣分0,不服从交警指挥,这样罚的,是这样的,我开的是一个面包车,前方红绿灯是圆等,我在右拐车道,交警给我打手势,我以为他要我右拐,然后就把车开着走了,交警就追我,我才知道交警叫我是停车,结果给我开了一个200块钱的罚单不扣分,说我不听交警指挥,结果我已经跟交警解释过,我不知道是叫我停车,最终交警还开了这个单子,我说罚轻点,结果交警用手指了好几下我胸部,已经手贴这我的肉的,我叫你停车你不听指挥,结果发火要扣留我的车和我的驾照,还拔了我的车钥匙,结果望着他说、就把驾照和行驶证钥匙还给,就这样无赖的离开,交警这样处罚这样的态度合理吗?
那交警总认为我不听他指挥,就这样给我开的单子,我已经跟他解释过,如果我当时不听他指挥,那当时交警追我我为什么要停呢,而且开但是都是带着情绪开的单子、还扣车扣驾照、拔钥匙呢
追答可以如实写到复议书中,让上级公安机关判定,上级公安机关肯定更客观一些。
追问这开个车好不容易
追答没办法,话语权在交警手里。
追问如果有后台、一定要让这交警难堪的、他是故意找歪的、完成任务,算了,行政复议等待时间好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