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资金性质:诉讼费过渡户)为什么无法缴纳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3-25
因未在规定期限内交案件受理费,依法按撤诉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原告应当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因此,法院对于不预交诉讼费撤诉处理处理,法院可依法作出撤诉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