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30天都已经20天了也没收到逮捕通知书也没放出来是怎么回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1-12
可能由于证据不足。

  拘押嫌疑人后,案件简单的,公安机关在4天内就可以上报检察院提请逮捕,如果案件复杂的,可以延长拘押30天,检察院接到申报后必须在7天内作出批准还是不批准逮捕。所以往往是第37天时,逮捕令下来。如果不批准逮捕,嫌犯第38天的上午释放,这个释放不是说没有事情了,而是取保候审,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实际上,在嫌疑人刚刚拘押时,家属就要请律师介入了,律师越早介入,对嫌犯越有利。因为,律师在查验案子时如果发现案子的瑕疵,马上会给予纠正的,并且可以有效地阻止实行逮捕。最近的“念斌冤案”,就是警察在办案中做假,如果律师提早介入的话,就会发现造假,并且可以制止检察院逮捕。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无法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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