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不行,劳动法第用几条来保护?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1-16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19-09-21
《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第3个回答  2020-07-18
无特殊约定,提前30日书面提出,到期即可离职,参考《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4个回答  2019-09-28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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