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立案标准

我爸爸清明上坟,由于当天天气干燥又加大风,不小心把山烧着,我爸爸马上叫人一起打火,火很猛一天才扑灭,烧了300多亩,爸爸是个老实农民,发生这样的事一定很着急,加上年纪又大,身体又不是太好,一直关在牢里,我们家人都很担心,又不知怎么办,

第1个回答  2013-07-12
一、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30亩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都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150亩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750亩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构成失火罪的比照刑法第115条二款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服役。  二、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30亩以上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150亩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为特别重大案件。故意放火烧毁林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114条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五)放火毁林案。
凡放火烧毁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都应立案,其中烧毁森林二十亩以上,或者损失一千元以上,以及致人重伤、死亡的重大案件;烧毁森林二百亩以上,或者损失一万元以上,以及致死数人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六)失火毁林案。
失火烧毁森林或者其他林木十亩以上,或者损失折款五百元以上,以及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一千亩以上,或者损失折款五万元以上,以及死亡三人以上、死伤五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一万亩以上,或者损失折款五十万元以上,以及死亡十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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