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中铁十一局辞职,公司要返还5K安家费,还有缴纳2K什么培训费,还有档案保管费50元每月,这个合理吗?

我08年进的中铁十一局五公司,由于是2012年2月辞职的,2013年才去办理辞职手续,公司要求缴纳2000元培训费,档案保管费按照50元一个月给收,还只愿意在 人事关系调动审批表 盖调出单位主管部门的章 可这边要求调出单位 和调出单位主管部门都得盖章,不然 档案就调不动。我把人事关系调动审批表 递到人力资源部 好多天了,她突然给我不知道放哪里去了,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请问这种情况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吗?如果是和法的,那交钱我也认了,那人家不给我完善手续,我的人事关系就调不动,那我该怎么办?有什么途径解决?

第1个回答  2013-07-04
首先关于培训费用,如果是在培训之前签署过什么协议的话应按照协议执行,如果没有可以不交,但是如果不交费不给你调动档案或者有其他什么理由不调动档案还是交钱消灾。
其次安家费你要具体说明是否牵涉到户口,住房等。
最后50元的档案管理费用,我在天津的人才市场存档案一个月要交10元,不同地方的收费标准不一样,你离职两年去办调转档案能找到就不错了,离职之后最长一个月吧,好像还要短,存档单位就可以不对你的档案负责,这点您应该知足,也就是没了人家都不用赔。
现在对于盖章的问题就是两边沟通,对于特殊情况可以有个说明或者证明什么的,有章的那种说明下特殊情况事情况而定。总的来说就是多跑腿、多陪笑脸。
第2个回答  2013-07-09
不合理,但是档案什么的都在人家手里,他掌握了主动权。我从电气化局辞职的时候赔了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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