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8年进的中铁十一局五公司,由于是2012年2月辞职的,2013年才去办理辞职手续,公司要求缴纳2000元培训费,档案保管费按照50元一个月给收,还只愿意在 人事关系调动审批表 盖调出单位主管部门的章 可这边要求调出单位 和调出单位主管部门都得盖章,不然 档案就调不动。我把人事关系调动审批表 递到人力资源部 好多天了,她突然给我不知道放哪里去了,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请问这种情况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吗?如果是和法的,那交钱我也认了,那人家不给我完善手续,我的人事关系就调不动,那我该怎么办?有什么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