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6-13
1. 检察院要求签署认罪认罚书,这通常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2. 签署认罪认罚书表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在签署认罪认罚书的过程中,是否积极退还非法所得、赔偿损失以及主动缴纳罚金等行为,是评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认罚态度的重要依据。
4. 认罪认罚书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承认罪行并表达悔过之意的一种法律文件。这份文书由检察机关提供,一旦签署,即表示被告人对罪行有认罪态度。
5.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书后,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酌情从轻处理。
6.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该条款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听取辩护人、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7. 对于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需要告知其相关诉讼权利以及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并在记录中包含犯罪嫌疑人、辩护人、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书面意见。
8. 在听取相关方面意见时,特别是值班律师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值班律师了解案件提供必要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