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19-01-25
出事时间于2019年1月1日,地址是:常平镇人民医院 去医院开了眼药水付了钱没有找到付款发票,医院的药房不给药,在已经告诉医院药房工作人员,孩子的名字;就医的卡号;微信付款的付款记录后还是拒绝给我药,要求去服务台打详细单,当我带着2个孩子来到医院前台的时候,告诉女孩要求打详细单,女孩直接离开,我只有带着2个孩子跑到3楼找到我付款的收银员求助,请你帮我看一下有没有落下一张付款单据,她就说已经给我了,如果还要单据的话,我就得再付款买一个张单据,我就说我已经付款为何还要收取我的费用,最后我把包里的东西全部掏出来给她看,吵了半天过后她才说可以拍照我付款的底单蓝色,然后我就拍照付款底单,由于担心医院6:00要下班,我就带着手机孩子飞快的速度跑到一楼,可是我跑到一楼和2号窗口的药房工作人员说了,我的单据丢了我现在是凭着手机里的发票取药,可是她们把我居然当成隐形的人一样,没有人理睬我,直到我女儿跑开看到闪烁的绿色灯光触摸之后就双手受伤,当时哭闹不止,医院安全通道不安全坏掉了,电线裸露在外面,闪烁的绿色灯光吸引了孩子,我做为妈妈也眼泪止不住的流,我也大叫的时候药房立马啥也不问直接给我药,[流泪][流泪][流泪]我当时真的悲痛欲绝报警过了4个小时才被医院主任安排到一个病房,是住院部A区3号床,1号晚上10:00。
医院在3号安排我带女儿出院,出院当天在我的再三要求下才提供抽血检查报告,3号我女儿咳嗽不止了,我也是咳嗽不止,但是为了确定女儿没有问题,就打车去东莞咨询了东莞市福华有经验的医生专家,他告诉我很有必要做进一步的检查,因为根据常平镇人民医院提供的抽血报告是有问题的,由于咨询的医生是体检中心的,所以还是很担心女儿的身体,我就在第二天早上带着2个孩子带着一个保姆把孩子带到广州抽血检查,医生也有写了诊断书,一个医生意思就是还要进一步检查,我记得常平人民医院的医生告诉我,电伤不同与其他的,因为电是导体,表面看到的不能证明身体没有问题,我在昨天也就是2019年1月21下午见到医院律师,他说只赔付医院的治疗费是:881元,而且是只赔付一半,还告诉我,现在常平镇人民医院是国家的,所以没有办法,我已经咨询律师,说医院安全通道坏掉了没有提示,是医院责任比较大,医院不能提供安全的就医环境,出事了又不想负责任,咨询律师告诉我,出事在常平镇人民医院,在出院后去另外一家医院检查是合理的,况且出事地址是常平镇人民医院,是有利益冲突的,不是你们医院说没有问题就没有问题的,去到哪里都是说的通的,可是常平镇人民医院说不赔偿广州三甲医院检查的检查费车费住宿费,
[笑哭]我总共花费是4298元,他们只赔偿440元你们觉得公平吗?或者帮我想想办法,我该去找谁说理呢?
我在女儿出院第二天带着2孩子去广州检查结果是病毒感染了,前面一天常平镇人民医院医生说我们家女儿没事可以出院了,不会让医院赔偿我的和儿子的,只是大家可以想像一下,在医院吃不好睡不着,天冷,医院的床是冰冰凉的,细菌多,抽血检查病毒感染了[流泪][流泪][流泪],希望大家帮帮我转发出去,曝光常平镇人民医院是这样对待老百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