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清镇市的征地补偿标准因土地类型和地理位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区片土地补偿费标准:
耕地补偿费为49600元/亩。
其他地类为22320元/亩。
二区片土地补偿费标准:
耕地补偿费为45600元/亩。
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20520元/亩。
未利用地为9120元/亩。
此外,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统一年产值1倍补偿,即1800元/亩。地上附着物则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偿。安置方式通常为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全市(不含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内的“六村一居”),耕地为15000元/亩,其他地类为6880元/亩。社保安置方式具体由社保部门组织实施。
请注意,上述标准可能因具体政策和实际情况而有所调整。因此,在进行征地补偿时,建议与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以确保获得最准确和最新的补偿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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