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在德国的宗教改革产生了哪些影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4-04-05
1517年10月31日,神学博士马丁·路德在维滕贝格堡大教堂的大门上贴出来一张大字报《九十五条论纲》,这篇文章主要是针对教会出售赎罪券写的,文章的语气也是学术讨论语气,但是这种质疑方式还是一石激起千层浪,顿时将人们积压很久的不满情绪激发出来。《九十五条论纲》张贴以后,德意志地区的赎罪券销量大为降低,一下子马丁·路德成了德意志的英雄,同时也成为教会的异端。1520年,马丁·路德相继发表《致德意志基督徒贵族书》、《教会的巴比伦之囚》、《论基督徒的自由》等三篇重要论文,阐述了他的宗教改革思想,并呼吁德意志贵族致力于宗教改革。1520年6月,罗马教会开除了马丁·路德的教籍,并限他在60日内公开认错。马丁·路德没有退缩,反而以更激进的姿态写了《敌基督的谕令应予反对》一文。公开指责罗马教廷已经沦为反基督的中心,“现在他们倒行逆施,把基督天上君王的形象取来给教皇,把那奴仆(劳苦、传道、受难、受死)的形象完全消灭了。他差不多就是‘反基督者’”,[1] 教皇及其教会的行为已经不能代表基督意志。马丁·路德伟大的贡献不仅在于撕破教会与教皇伪善的面纱,更在于他回答了四个基督教的基本问题。“对‘人如何得救?’这个问题,路德的回答是:不凭善功,惟凭信心。对于‘宗教的权威性何在?’这个问题,他的回答是,不在被称为罗马教会这个有形机构里,而存在于圣经中的神的道里。对于‘何为教会?’这个问题,他的回答是,是整个基督信徒团契,因为人人皆是祭司。而对于‘基督徒生活的真谛是什么?’这个问题,他的回答是,在一切有用的职业中侍奉神,无所谓神圣、世俗之分。直至今日,新教的任何经典描述都必定是这些核心真理的回声。”[2]经过信仰基督教新教的地方诸侯与罗马教皇及德意志查理五世的几番争战,最终于1555年签订《奥格斯堡和约》[3],基督教新教得到了正式承认。

[1] 马丁·路德,《马丁·路德选集》,宗教文化出版社2010年版,第129页。
[2] 布鲁斯·雪莱,《基督教会史》,第275页。
[3] 《奥格斯堡和约》:1555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与德意志新教诸侯在奥格斯堡签订和约,承认地方诸侯有权决定其臣民的宗教信仰,即“教随国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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