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家发明专利的程序:
1、申请人提交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材料。
2、专利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十八个月内,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即行公布。
3、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对于通过实质审核的,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专利申请的提交形式:
申请人应当以电子形式或者书面形式提交专利申请。
1、申请人以电子文件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办理电子申请用户注册手续,通过专利局专利电子申请系统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
2、申请人以书面形式申请专利的,可以将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当面交到专利局的受理窗口或寄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以下简称专利局受理处),也可以当面交到设在地方的专利局代办处的受理窗口。
目前专利局在北京、沈阳、济南、长沙、成都、南京、上海、广州、西安、武汉、郑州、天津、石家庄、哈尔滨、长春、昆明、贵阳、杭州、重庆、深圳、福州、南宁、乌鲁木齐、南昌、银川、合肥、苏州、海口、兰州、太原等城市设立代办处。
国防知识产权局专门受理国防专利申请。
以上内容参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相关事项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