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北京花园地块非法拍卖非法拆迁至今没有动工建设?为何不关注

请问市政府办涟水县不关注我的投诉,请市政府办及时关注。

第1个回答  2013-06-01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县住建局调查,北京花园项目拆迁红线范围内,共拆迁32户,在 2010年 12月中旬至2011年1月下旬,先后与县交通置业有限公司都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且房屋已交付拆除。县交通置业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6月支付至2013年6月超期过渡费。关于安置住房的超期过渡费问题,应按被拆房的合法面积补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自2011年1月21日施行,该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北京花园项目属于新条例前项目,按过去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对住宅房沿用过去规定办理,非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拆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4元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及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对营业用房,应以营业用房房屋货币补偿总金额为基数,根据营业状况给予不超过3%的补偿之规定,已在协议中给出了补偿。县内门面房的超期补偿,都以前期月标准按月给予补偿,现已补偿至2013年6月底。如网友对拆迁安置及其它问题有疑问,可至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咨询(82381110),将有专人给予明确的解释和答复。
第2个回答  2013-06-01
就是的,涟水谁敢管啊,管了保不准就仕途不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