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发生争执身体接触导致对方心脏病发作死亡我该负什么责

我们两家因为一块地发生争执.对方有心脏病.因为我们扯拉的原因导致对方过于激动心脏病发作死亡.对方要求我们赔偿25万请问合理嘛.死者身上有伤我们构成刑事吗

第1个回答  2013-06-01
如果你当时并不知道心脏病的情况,也没有故意伤害或杀人的故意,也没有实施其他足以危害死者生命的行为,一般不宜认定为犯罪。

但不构成犯罪,依然要承担民事赔偿。具体数额要看死者的年龄、户口、被扶养人情况等诸多因素。这个在这里没法给你具体计算。

法律问题专业性极强,在具体案件操作中涉及很多细节问题,而我在这只能告诉你一个大概的法律规定。所以,建议你在线下找当地律师当面咨询,不要太依赖网络。这也是对你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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