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4-07
2019年。
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县(市)创建是食品安全省建设的基本抓手,是督促地方党委及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提升基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有效手段。
获得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后,如果发生当地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低于80%,对照评价细则工作出现明显下滑的,发生社会普遍关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未及时有效处置且经核实负有较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或管理责任的,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未及时得到有效解决的等问题,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可以直接或责成市级食品安全委查明情况,责令整改,对于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或者存在严重缺陷的,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