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放火翻译成文言文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13

1. 文言文州官放火的翻译

【原文】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白话文】北宋时,有个州的太守名田登,为人专制蛮横,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 "登"字,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于是,只要是与"登"字同音的,都要其它字来代替。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重则判刑,轻则挨板子。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都遭到鞭打。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依照以往的惯例,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 可是这次,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有为难。怎么写呢?用上"灯"字,要触犯太守;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明白。想了好久,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这样,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 告示贴出后,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大家纷纷收拾行李,争着离开这是非之地。当地的老百姓,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更是气愤万分,忿忿他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什么世道!"

【比喻】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比喻反动统治者能够胡作非为,老百姓的正当言行却受到种种限制。

【出处】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示例】可是你“~”。我们偶说一句妨碍的话,你就说不吉利。 清·曹雪芹《红楼梦》第七十七回

【语法】:复句式;作宾语、分句;含贬义

2. 放火三日(古文翻译,原文)

田登是一个欺压百姓,为人心胸狭隘,专制蛮横的人。

原文:田登作郡守,怒人触其名,犯者必笞,举州皆谓灯为火。值上元放灯,吏揭榜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俗语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本此。

译文:宋朝田登做州官,为避官讳不许百姓言“登”,因登和灯同音。于是点灯就成了“点火”。元宵放灯就只好“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吓得百姓四散。这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由来。

(选自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

注:作郡:做郡太守。、讳:避讳。、笞(chī):用鞭、杖或竹板子打。许:准许、榜:公告牌、遂:于是。、谒:高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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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

北宋时,有个州的太守名田登,为人专制蛮横。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 "登"字,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只要是与"登"字同音的,都要其它字来代替。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重则判刑,轻则挨板子。不少吏卒因为不小心说到与"登"同音的字,都遭到鞭打。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依照以往的惯例,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州府衙门照例要提前贴出告示,告知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 可是这次,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右为难。告示怎么写呢?用上"灯"字,要触犯太守;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明白。想了好久,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

这样,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 告示贴出后,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大家纷纷收拾行李,争着离开这是非之地。

当地的老百姓,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更是气愤万分,忿忿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什么世道!"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放火三日

3. 防火三日文言文翻译

应该是放火三日吧。

放火三日(也叫《田登作郡》)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游观,吏人遂书榜谒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选自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注:作郡:做郡太守。讳:避讳。

笞(chī):用鞭、杖或竹板子打。许:准许榜:公告牌遂:于是。

谒:高挂译文田登当太守,忌讳别人直呼他的名字(由于他名字的“登”与“灯”谐音,他不许别人说与“登”同音的字)。触犯了的人,必定(让他)大怒。

官吏、兵卒大多(因此)被鞭打。于是全州都把灯称为“火”。

上元节放灯笼,允许人进入这个州游玩观灯,官吏于是写了公告上挂在集市上说:“本州照例放火三天”。

4. 防火三日文言文翻译

应该是放火三日吧。

放火三日(也叫《田登作郡》)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游观,吏人遂书榜谒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选自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

注:

作郡:做郡太守。

讳:避讳。

笞(chī):用鞭、杖或竹板子打。

许:准许

榜:公告牌

遂:于是。

谒:高挂

译文

田登当太守,忌讳别人直呼他的名字(由于他名字的“登”与“灯”谐音,他不许别人说与“登”同音的字)。触犯了的人,必定(让他)大怒。官吏、兵卒大多(因此)被鞭打。于是全州都把灯称为“火”。上元节放灯笼,允许人进入这个州游玩观灯,官吏于是写了公告上挂在集市上说:“本州照例放火三天”。

5. 把现代文翻译成文言文

今日余怀崇敬之心以阅《詹天佑》之文。其文叙詹天佑主修吾华夏首条铁路-----京张铁道之事也。 余为其爱国所感,为其殊才所服焉。伟哉,詹公!光绪三十一年,公于列强之阻、之狭、之谑未惧也,亦未却,毅然而受筑京张铁路之职。其于勘线、开隧、设人字形径诸事,其困重重,然公未却,设法以克之。缘其他心信之:此华人所筑成之首条铁路,必成之以善,否则匪唯遭列强之讥,亦丧吾中华匠人之志也。爱国之心及殊才,促京张铁路早二载而成,予轻吾华夏之列强以重击,长吾华人之志,灭列强之威。此一爱国之路、争气之路也!

阅詹天佑之传,爱国之情涌乎吾心。乃思及一若彼之人。钱学森者 ,吾国杰出之科学家也。早年游学美夷 ,为博士,然闻吾朝得立之讯, 亟决意归国。乃备文牒,购机票,然斯时,美夷户部未准其归,诬之为谍,妄称其行囊藏机,美夷锦衣卫欺之不辍,然公终未弃,申归国之志亦不辍!公抗之五载,获世界人民之援,开国七年八月辛巳,公登归国之船。壬寅,喜泣而归,为祖国建功甚巨。 祖国之强及复兴需众才以为之,若詹钱二公者。吾曹一定要以彼为楷模,笃学以成才,长而报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