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担保对自己有什么影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01-11

最近捕获一枚困惑的小白:

朋友贷款几十万,我是担保人。现在这个贷款逾期66天了,对我个人征信有影响吗?

好吧,我来掰扯一下。

一.

担保有两种,一种是在银行帮别人做贷款担保,另一种是民间借贷里的担保。

在银行给别人做了担保,这笔钱会被银行定性为你的隐项负债。你的个人征信报告里,就会出现相关担保信息。

而且是「全额负债」的哦。

什么意思呢?

举个栗子,我的90后小朋友浅九找银行借了50万,担保人是我。即使日后浅九还了45万,还欠5万元,银行在评估我的隐项负债时,都是按50万算的。

我再去银行贷款时,很可能贷到的钱会因此少了,或者利息比别人高一截,或者直接被拒贷。

这时我只能催浅九赶紧把钱还清了...

二.

我给浅九做了担保,如果她还不了钱,我必须代他还。

请教了一位专业人士,这位仁兄说,如果浅九欠钱不还,银行会在她逾期60天-90天的时候,通知担保人、也就是我代还。

如果逾期120天之后,我还没有帮她还,征信报告里这笔钱会显示为「坏账」。银行就有权利起诉我。

如果我没在起诉之前把钱还清,这个「坏账」记录会跟随我一辈子...

基本上我也就告别银行了。

嗯,栽在这方面的人特别多,而且很多是事业单位员工和公务员,互相之间担保贷款。为了利益,忽视了风险...

三.

在民间借贷里给别人作担保,这种情况更常见。

私下担保,是不会上个人征信报告的。但素,如果你不还的话,债主有权找你追偿、以及告上法院。

一旦闹上法庭,这个诉讼记录就会显示在你的个人征信报告里了。

当了担保人又不替人还钱?嗯,个人征信就从此就有了污点。

So,不是纯老铁,千万别给人担保,把自己拖下水。下次浅九让我帮担保,我一定会残忍地拒绝她:

致小妹妹,我凭什么要帮你。

要是哭了,我跟她说:

职场不相信眼泪,要哭回家哭。

ps.

婚姻法对共同债务的认定值得关注。

你的配偶如果在你同意之下,给别人做了担保,那你也会受到连累。欠债的人没钱还,你必须帮着配偶一起含泪把钱还上。

离婚了也不成,离婚了也得一起还完....

除非你能证明,这个担保并没有征得你的同意,是你另一半和别人串通签的假合同,是专门是骗你的,或者是在吸毒、赌博时欠下的。

另外,银行在贷款时,都是夫妻征信一起查的。

第2个回答  2021-01-11
在我们生活中或者生意上都是需要资金周转的,不少人都知道,担保有风险,签字需谨慎,但是往往不好意思拒绝就糊涂的签了字,最后借款人不按时还钱,自己成了“替罪羊”,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做担保的八大禁忌,千万不要随意做担保人。

为他人提供担保需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1、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其受到的损失应得到怎样的赔偿?

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等额的追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2、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如期还款,担保人应怎样承担责任?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3、如当担保人好意提供物保,而债务人和债权人却恶意窜通侵吞担保物,此种情形下担保的效力如何?担保人的权益该如何保护?

按照《担保法》第30条的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合同无效,并且担保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4、担保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吗?

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能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签字捺印等等,或者其他的担保人认可的书面方式。

5、当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哪些?具体的保证责任该如何确定?

按照《担保法》21条的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合同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确定保证责任范围,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

6、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是否有期限?如果让担保人无限地承担担保责任似乎不公平?提供担保的保证期间应如何确定?保证期间的届满,会产生何种法律效力?

保证期限属于担保法中非常复杂的一项法律制度,按照现行担保法的规定,担保期限按照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主要如下: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为6个月,约定不明的担保期限为2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7、在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形下,担保的债权债务发生转移,担保人是否仍负有保证责任?

如果主债权发生转移,担保人原来的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有约定,依照约定。

如果主债务发生转移,由于担保责任主要是基于一种信任关系,必须要经过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所担保的债务转移,可能会对担保人造成实际损失,这种情况下未经担保人的同意可以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8、什么情况下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以下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以上就是做担保的必知知识,千万不要随意做担保人,相关法律知识介绍,担保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但是如果作为担保关系中的当事人不注意把握风险的规避,也可能会招致很多的麻烦甚至是困扰。希望以上知识可以帮到大家。
第3个回答  2021-01-11

如果不是特别信任的人的话,最好不要轻易给别人做担保。因为你给别人做担保的话,当当事人没有能力或者不愿意去偿还应该的债务时,担保人就成为了偿还的对象,债主就会向担保人要求偿还债务。如果不是特别值得信任的人,最好千万不要选择去给别人做担保,因为不但你讨不到任何好处可能还会被别人误会以及要付出一些经济责任以及法律责任。担保有风险。

第4个回答  2021-01-11
亲戚或者朋友由于种种情况无法申请贷款,请求帮忙担保,最终帮忙担保相信大家都遇到过,不想但又碍于面子和关系,往往会同意担保,就把字签了,成了担保人了。如果说担保人遇人不善的话,贷款人拒绝还款,那么真的是倒霉了。
很多人并不知道为人做担保要承担什么责任?若是找你做担保的那个人还不上钱,又会有什么后果?具体会有哪些影响呢?下面我们详细了解下担保:
一、什么是担保人?
法律上对担保人的定义是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也就是说,担保人在借款人不还钱时,是需要替借款人还债的。
二、担保记录怎么显示
帮别人贷款后,过一段时间查询征信记录,可能会有这样的信息:
XX年X月X日,为小王(证件类型:身份证,证件号码:XXX)在中国XX银行支行办理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贷款合同金额30000,担保金额30000。截至XX年X月X日,担保贷款本金余额20000。
征信改版后,细节可能会有不同,大概就是显示成这样,会记载担保的日期、银行、为谁担保、担保金额、剩余未还金额,这条信息会一直留在征信报告里,你个人申请别的信贷业务,审核银行也可以看到。
三、给别人担保有什么影响?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12条规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成为他人银行贷款的担保人,意味着当对方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时候,你需要自掏腰包为其还款。担保一般分为一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两种。
一般银行贷款偿还时,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银行会在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选择容易执行的那个;如果是一般担保,那么银行首先要追索借款人的资产,全部抵偿之后的剩余贷款再向担保人追索。担保人没有对担保方式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担保人按照连带责任承担责任。
首先,一定要认清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就算只是担保人,所需承担的法律风险一点也不低。
其次,要认清自己的经济实力以及借款人的偿债能力。贸然替人担保或借款,到头来受苦的只能是自己。
再者,涉及担保等行为中不能感情用事。很多人碍于情面,去帮人担保,等入坑了才后悔莫及,总之就是学会脸皮“厚”一点,该拒绝就拒绝,实在拒绝不了尽量把贷款金额缩至最小。
最后,要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在给亲戚朋友做担保时,要求他要有抵押物,这样的话,就算他还不上钱跑了,银行也可以拍卖他的抵押物,减轻你的还贷负担。帮人担保后若是遭受了经济损失,要及时向专业人士求助,从而在最大程度上减少自己的损失。
第5个回答  2021-01-11
做担保对自己的影响:如果担保对象,还不出贷款,那么应该由担保人偿还。
担保人的义务

担保人的义务就是为债务人提供担保。

1、民事责任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2、连带责任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责任

《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