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6-1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
因此,对于被告人只在一套房产,人民法院只能进行查封,但不得拍卖或者处置。
第2个回答 2011-06-14
其实法院没有强制执行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时要保留其及其家人生活必须的费用但180的房子其实是可以执行的....你可以拿着判决书让法院强制执行多跑几次,他有房产应该会有存款的你当时就应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还有你要确定那房子的房产证写的是他名字...要不你要欠款会很麻烦有可能要不到...你还是看看他银行存款比较保险
第3个回答 2012-06-14
执行很难,大面积的还可以,小面积的根本不行.设定抵押也不行,只有一套房.黄浦法院的朱说执行率只有5%.
第4个回答 2011-06-14
面积大的可以执行。以大换小
第5个回答 2019-05-31
我就不这么认为了,反正我觉得制度挺有人情化,,至于你的180平方还别墅,你就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并安置好他们应该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