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离婚 男方目前没有钱赔给女方 女方要求男方写下20万的欠条 请问这样具备法律效力吗 请高人指点

我一个亲戚前段时间办了离婚手续并且已经领取了离婚证,男方和女方结婚好几年了,并且有两个小孩,但由于两人感情不和想到了离婚,就冲动的去把离婚证给领了,但是回来想想觉得孩子又可怜,于是两人又试着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企图希望有机会复婚给孩子一个美满的家庭,但是两人的性格的确无法在一起生活下去,无法复婚。
现在问题就是 既然不能复婚了那么女方要求男方赔偿,(这个赔偿问题在他们领结婚证之前没有统一协商意见)在他们领取离婚证之前大半年的时候也就是去年下半年在重庆主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是产权只有男方的名字,就目前女方要求是要男方赔偿20万,男方也答应了,但是男方目前没有钱,愿意写下20万元的欠条, 请问如果这个欠条写了能不能产生法律效力?该怎么写?或许是不是要去公证处公证? 请法律界的律师朋友给予帮助指点,谢谢!!

第1个回答  2011-06-03

天津李律师(专业离婚律师):
双方是自愿达成的话是有效的。公证具有公信力是保证手段。律师应该深知当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条的堆砌,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案。
李律师认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是律师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律师办理离婚案件应当以案结事了、不留隐患为目标。
第2个回答  2011-06-03
1、欠条是产生法律效力的,但是最后能不能要到钱就不好说了。所以说这种欠条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2、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平均分割。但因为不能复婚要求男方赔偿,是不能得到支持的。

北京 婚姻家庭 律师
第3个回答  2011-06-03
欠条可以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