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特别扶助对象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5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的对象主要针对以下条件:

1. 扶助对象的夫妻双方应分别在1933年1月1日后出生,女方需年满49周岁。如家庭中一方因丧偶或离婚成为单亲,男方或女方同样需要年满49周岁。扶助对象的年龄以身份证或户口簿上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如未办理身份证,则以户口簿为准。

2. 家庭需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指的是虽生育过多个但存活下来的只有一个,或者虽符合法律规定生育或收养且有多个存活,但最终只剩一个。合法收养包括法律法规认可的事实收养。再婚夫妻的生育、收养子女数合并计算,但再婚前符合扶助条件,再婚后未生育或收养的夫妻,以及未生育子女的另一方,符合条件的可纳入扶助范围。

3. 扶助对象需当前无存活子女,或者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及以上)。无存活子女需提供乡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的死亡证明。独生子女残疾的认定需由地方残疾人联合会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三级及以上残疾标准审核,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要申请特别扶助,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相关独生子女证明材料,具体由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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