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公务员调动的规定是什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13

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08〕6号)第二章调任资格条件第六条第五款:“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根据中组发〔2008〕6号文件第六条对此提出了明确的办理办法,并不是干部存在年龄上的“超龄”就一律不能调入机关工作。

某单位因工作特殊需要调入某位同志进入机关工作,经调入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后,由调入单位履行调任程序并报所在市组织、人事部门对调任资格条件审核后,如符合除年龄外的其他调任资格条件,可以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进行超龄事项审批。

扩展资料:

根据公务员调任规定第六条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二)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三)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网民咨询公务员调任问题 辽宁省官方给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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