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举报法院执行局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8-31
法院执行庭不作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者检察院投诉。拨打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局的举报电话投诉,即010
67556131/010
67556132。人民法院监察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检查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二)制定和完善人民法院廉政制度,检查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执行廉政制度的情况(三)受理对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控告、检举。
一、如何投诉法院执行局
1.向执行局长投诉
2.向法院纪检组投诉
3.向同级人大的法工委投诉
二、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三、强制执行的根据
1.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民事判决书和调解书。
2.人民法院按照督促程序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
3.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民事裁定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十条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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