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开车碰到一自行车的,也就是稍稍碰了一下(说不定也没碰到),一开始他没倒,看了我一眼愣了两秒钟再倒地。接着起来能跑能跳,拉着我不让走,没办法叫了交警来,他开始装,说断了肋骨,要2000元赔偿。
要是他要个200元也就算了,算我倒霉,他那样实在不像断肋骨的。但是交警说要么让我们私了,要么让我陪他去看病,根本不管事。
请问碰到这种事情该怎么处理?私了他一口咬定2000那我肯定不肯给,明显就是坑我,看了就不爽。陪他去看病,估计检查费也不便宜吧?
觉得现在叫警察也没用啊……上次遇到的是一载客的摩托车,下雨路滑自己在我车前摔了,滑到我车附近,硬说我碰的,但我可以很确定他是离开我有一段距离的时候自己摔的。当时我转弯车速慢,有情况就下意识停下来,一停就说不清了。交警来了也是二话不说,要我给两百,不然扣车,太不公平了,虽然两百说多也不多,但干嘛要给这些小人。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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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原属北京方言,一泛指一些投机取巧,敲诈勒索的行为,二指古玩行业个别不法之徒在摊位上摆卖古董时,常常别有用心地把易碎裂的瓷器往路中央摆放,专等路人不小心碰坏,他们便可以借机讹诈。
如果我们正常驾驶开车路过斑马线,如果行人突然违规撞上去了,这个时候车主需要承担10%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