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向您咨询下父亲走了,与父亲单位的赔偿问题

我父亲是65年出生的,职业司机,工作单位在武汉。在2009年曾经出现过一次工伤,有上级职能部门出具的工伤鉴定书,不适宜长途出差。今年三月份初单位调度让他去重庆出差,当时他们调度说只去一个月,但是父亲去了之后就一直干到现在。属于会战性质,每天早出晚归,没有休息日,前段时间,8月2日星期六早晨六点父亲跟他们一起出去出工,上午十点半收工。中午休息了两个小时,下午四点半又出去接了个人,回来后五点半左右洗了个澡准备去吃饭,父亲就是在这时胸口特别闷,坚持一会后就送到医院去了,在医院诊断为动脉撕裂,当时是乡镇卫生院医疗条件非常差,经过短暂的抢救平稳后转送到涪陵市中心医院,路途来回耽搁了两个多小时,最后还是没有抢救过来人已过世,单位口头答应我们给予上报工伤伤亡,按工伤伤亡的相关政策执行有关安抚,我想请问:我们还能向单位另外提出赔偿要求吗?他们单位有没有过错?如果有应当承担哪些责任?我今年19岁,上大一,我妈妈是跟单位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单位只有口头承诺没有书面的资料,我们让单位出具答应的有关事宜,他们不写,我们怎么办?他们让我们相信组织。请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我妈妈怕跟单位闹翻的话连口头承诺都不能实施,我家人认为父亲是劳累过度倒致心脏猝死,我们是弱者啊 问律师

第1个回答  2014-08-12
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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