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到期公司拖着不续签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8-06
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公司决定不再续签或提供的待遇低于原合同标准,员工有权拒绝,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在2008年之前开始在公司工作的员工,自2008年1月1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应得到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对于2008年以后加入公司的员工,补偿金将根据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与员工续签,但员工继续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不过,要注意的是,此类情况下有一年的诉讼时效限制。
如果员工主动提出离职,通常情况下是不符合条件的,因此不会有经济补偿金。
关于劳动合同到期时,法律并未规定公司必须提前30天通知员工。因此,只要公司在合同到期前通知员工,无论是续签还是终止合同,即使没有提前30天,公司也不必支付额外的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以下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 劳动者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根据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 用人单位根据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 用人单位根据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 在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下,依照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 根据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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