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被工商列为了严重失信黑名单,对分公司的负责人有什么影响,分公司负责人不是总公司的法人代表?

分公司被工商列为了严重失信黑名单,对分公司的负责人有什么影响,分公司负责人不是总公司的法人代表,只是分公司的负责人。

第1个回答  2024-02-24
分公司被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对分公司的负责人可能会产生以下影响:
1. 限制担任其他公司的高管: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 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 限制出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对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不准出境。
3. 限制乘坐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根据《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规定,被人民法院按照有关规定依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或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限制乘坐火车高级别席位和民用航空器。
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负责人不是总公司的法人代表,其个人信用状况不会直接影响总公司的信用状况。但是,如果分公司的违法行为涉及到总公司的利益,总公司可能会受到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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