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异地安置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0-23

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主要是针对退休人员而言,长期驻外则是针对在职人员,而异地转移则是因为参保人要彻底离开某地去到另一个地方生活,那么,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如何办理呢?下面本文就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如何办理

究竟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如何办理呢?首先申请者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按要求填写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申请表,一式三份;户口簿或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者携带以上材料到唐宫中路40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二楼服务大厅办理。其次,办理完医保异地安置手续后,申请者可选择三家居住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一、二、三级各一家),作为本人的定点医院。申请者可在自己选定的三家定点医院中任意一家住院;因患重病在定点的最高级别医院无法治疗,需到更高级别医院住院治疗时,需所选定的最高级别定点医院出具转诊证明。对于医保报销的攻略,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社保医保怎么用?一文教你申办报销流程!

申请成功者在居住地定点医院住院,其医疗费可通过所在单位社保专管员或委托他人,在出院一年内到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费用科按规定报销。报销时需准备异地安置申请表复印件;身份证、医疗IC卡复印件;正规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加盖医院公章);出院证或出院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最后,办理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后,申请者的医疗IC卡在我市将无法使用,其个人医保账户资金将每年以现金的形式返还本人一次,需通过其所在单位或委托他人于每年的第四季度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指定的银行领取。

办理医疗保险异地安置的注意事项

1、办理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因发生急、危重病就近住院(非选定的三家医院)的,病情稳定后应转到所选定点医疗机构;非急、危重症或可择期治疗、择期手术的疾病,在非选定的医疗机构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2、办理医疗保险异地安置的人员需要转诊治疗的,原则上应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并由转出地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

3、异地安置人员回郑期间患病,由本人或家属持住院证复印件,到省医保中心医疗管理科审批。

4、异地安置人员若需跨年度住院,应在当年12月31日前办理在院结算。(12月31日之前和出院之前各结算一次)。

5、进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支付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通过以上的介绍,相信大家对医疗保险异地安置更加清楚了,同时也希望能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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