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应少于5米。
强制性国家标准GB26164.1-2010《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第14.4.9条规定:
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垂直放置并固定起来,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m。
该标准与2011年1月14日发布,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生产,且5m是使用中的距离,其不用时的存放距离没有明确。
扩展资料:
气瓶放置注意事项
1、氧气瓶、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电气设备、油脂及其他易燃物品。
2、乙炔瓶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倒使用,对已卧倒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
3、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4、乙炔瓶放置时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5、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乙炔瓶距离大于5m。
6、氧气瓶、乙炔瓶需定置摆放并且划线,使用黄线规格50mm。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氧气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乙炔瓶